张民发〔2022〕33号
关于转发《天水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进一步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确保城镇困难群众及时获得相关救助、基本生活有效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的部署要求,现将《天水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天市民发〔2021〕12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及时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受理、主动发现、入户调查、对象审核、转交(介)等,熟练掌握政策,提升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走访排摸台账,摸清困难群众需求底数,并按时上报筛查排摸情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强化转介转办服务,落实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对象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政策,并加大帮扶工作措施和力度,以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确保我县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张家川县民政局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川县税务局
张家川县总工会
共青团张家川县委
张家川县妇女联合会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