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4户4人(城市特困0户0人,农村特困4户4人),城乡低保92户226人(城市低保3户4人,农村低保89户222人)。现予以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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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zj/2025-00085 时间:2025-11-19 10:02:19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
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4户4人(城市特困0户0人,农村特困4户4人),城乡低保92户226人(城市低保3户4人,农村低保89户222人)。现予以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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