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9户10人(城市特困0户0人,农村特困9户10人),城乡低保74户203人(城市低保4户11人,农村低70户192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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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zj/2025-00055 时间:2025-08-18 09:23:02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
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9户10人(城市特困0户0人,农村特困9户10人),城乡低保74户203人(城市低保4户11人,农村低70户192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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