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19户19人(城市特困2户2人,农村特困17户17人),城乡低保157户521人(城市低保7户14人,农村低保150户507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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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zj/2025-00021 时间:2025-04-01 16:08:33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
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乡特困供养19户19人(城市特困2户2人,农村特困17户17人),城乡低保157户521人(城市低保7户14人,农村低保150户507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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