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特困供养7户8人,城乡低保46户116人(城市低保1户3人,农村低保45户113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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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xmzj/2024-00077 时间:2024-09-29 17:33:36 来源:民政局 作者: |
经批准,以下家庭(个人)纳入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特困供养7户8人,城乡低保46户116人(城市低保1户3人,农村低保45户113人)。现予公布。监督电话0938-788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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