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1〕105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
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德众公益服务中心申请登记的批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德众公益服务中心:
你们报送的《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德众公益服务中心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单位性质、宗旨、经费来源均明确,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准予登记注册,现批复如下: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德众公益服务中心定性为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董苗苗
注册资金:叁万元整
办公地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中城南路65号
希望你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为促进我县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