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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发〔2023〕203号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访三纠三排除”民政领域重点任务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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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mzj/2023-00057 时间:2023-11-03 10:41:32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张民发〔2023〕203号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访三纠三排除”民政领域重点任务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国家、全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具体安排,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访三纠三排除”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张农领发〔2023〕4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攻坚拓展脱贫成果“三访三纠三排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三访三纠三排”方面:一是在“三访”上,以“兜底解忧暖民心”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下基层”了解民意,深入“察民情”找准问题,全面“解民忧”办好实事,全面助力“爱心甘肃”行动在乡村一线见实效;二是在“三纠”上,按照《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张民发〔2023〕78号),有关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重点任务安排,聚焦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及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服务保障,着力破解发展瓶颈,持续推动“三抓三促”行动向纵深发展;三是在“三排除”上,紧密结合国家和省上考核评估重要指标和重点事项,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评估实地调查重点为指导,认真落实《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民政领域整改方案〉的通知》(张民发〔2023〕134号)、《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考核反馈问题兜底保障领域整改方案〉的通知》(张民发〔2023〕135号),扎实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是否应保尽保。一是排查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主要成员可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妊娠、哺乳、照护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单亲抚养学前儿童)且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较大入不敷出的家庭,是否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二是排查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不含整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是否按单人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三是规范低保准入条件。排查各乡镇是否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和刚性支出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在核算申请家庭收入时,各乡镇是否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但受外部条件限制确实不能务工或者就业,超过6个月无法获得收入或者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居民,是否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3.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对象是否应养尽养。一是排查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二是排查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与村委会、监护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了监护协议,乡镇领导和包村干部是否定期走访探视并建立台账。三是排查分散供养人员“三保障”情况,是否存在住房、医疗、教育、饮水等方面的问题。四是排查分散供养人员户内环境卫生打扫情况和购买服务方照料护理服务落实情况。

4.监测对象常态化排查帮扶救助是否开展。一是排查各乡镇是否健全和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并通过入户排查采取干预措施,精准施策,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二是否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或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应救助政策。

5.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是否健全。一是排查各乡镇是否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对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数据比对筛查;二是排查各乡镇是否对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反馈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息,按照“先红橙、后黄蓝,同调查、同处置”的思路,按时限要求逐一入户核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或者给予相应救助帮扶,暂时不符合救助保障条件的跟踪关注。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是否到位。一是排查各乡镇是否统筹推进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机制,改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条件,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监护、生活、情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排查排查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常态化走访情况,是否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和照料护理、探视走访台账。

二、时间安排

从9月18日开始,9月22日结束,共5天时间。

三、排查对象

对象范围包括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防返贫监测对象(乡村振兴“三类户”)。

四、方式方法

1.入户核查。一是查看低保整户保、单人保是否准确,通过看“一卡通”明细或代发金融机构资金发放流水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通过询问是否了解相关救助政策规定。二是在非低保家庭查看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状况,检查是否有符合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情况。三是在残疾人家庭查看有无残疾证,是否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四是在特困人员家中查看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是否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监护协议是否签订,监护责任是否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是否落实。五是查看孤儿、实施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救助政策落实和关爱服务情况,以及监护责任、走访探视是否落实到位。六是排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是否有应救未救、监测不到位的情形。

2.查看资料。一是查看相关工作记录,检查是否对该村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二是查看农村低保档案,检查收入、财产、支出等填写是否完整,审核确认环节是否规范。三是查看分散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照料护理、探视走访台账。

五、人员分组

本次排查分五个组:

第一组:梁山镇 马关镇 连五乡

人 员:韩兆芳 崔 伟 喜娟娟 马 彤

第二组:大阳镇 龙山镇 川王镇

人 员:刘德平 郝军霞 高玉秀 王 玮

第三组:木河乡 张川镇 胡川镇

人 员:王泽雄 惠爱琴 马丽婷 马维明

第四组:刘堡镇 张棉乡 平安乡

人 员:马宝成 麻红莉 李 睿 郑丽霞

第五组:马鹿镇 闫家乡 恭门镇

人 员:张文丽 毛旭辉 苏丽娟 马梦燕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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