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123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大阳乡梁堡村新农村建设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大阳乡梁堡村新农村建设协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大阳乡梁堡村新农村建设协会注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大阳乡梁堡村新农村建设协会(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51620525MJW581447W。法人代表:梁芳军)注销登记。
请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银行帐户等注销手续。将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所有印章、财务凭证上交到张家川县民政局,予以核销废止。今后,不得继续以该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