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110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申请登记的批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年志愿者协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单位性质、宗旨、经费来源均明确,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准予登记注册,现批复如下: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定性为法人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豆甲卯
注册资金:叁万元整
办公地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嘉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希望你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通过组织和指导我县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志愿者规范化发展、青年自主创新就业帮扶等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