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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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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发〔2023〕102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大阳乡刘沟村新农村建设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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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593915J2023  时间:2023-05-29 15:32:48 来源:  作者:
 

张民发〔2023〕102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大阳乡刘沟村新农村建设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大阳乡刘沟村新农村建设协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大阳乡刘沟村新农村建设协会注销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大阳乡刘沟村新农村建设协会(统一社会组织信用代码:51620525MJW5814392。法人代表:金耀成)注销登记。
  请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及开户行办理注销等手续并将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及所有印章、财务凭证上交到张家川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予以核销废止。核销废止后,不得继续以本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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