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96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天安办发〔2023〕29号)、《天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水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消委〔2023〕1号)、《天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市民发〔2023〕63号)、《张家川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消委发〔2023〕1号)等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张家川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张家川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8日
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3年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消除消防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推动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政策,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二、检查范围
张家川县内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工地等单位以及局机关各股室。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防火的安全措施。
(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及工地消防安全落实工作。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2023年5—12月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紧盯全县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项目建设工地,聚焦致灾要素,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8月底前)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要摸清本单位内和建筑工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三)督促整改(11月底)
局机关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的比例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检查,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高(12月底)
1、实地督查。县民政局于8—11月对全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工地等单位进行实地督查,综合考评。
2、分析评估。各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到人,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消除盲点,将大检查活动部署到位,全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突出事故防范。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对需要建立长期制度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预案”五个到位,限期进行整改;要将工作做深、做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带头做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对应急事故的防范能力;要全面做好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三)强化宣教,提高应对能力。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把握好时机,正确引导舆论,通过集中培训、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做好《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强化普及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收集信息,及时报送。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情况汇报,定期汇总梳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