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93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警察协会申请登记的批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警察协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警察协会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单位性质、宗旨、经费来源均明确,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准予登记注册,现批复如下: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警察协会定性为法人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李朝荣
注册资金:叁万元整
办公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2号楼302室。
希望你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为推进人民警察,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