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65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贝尔堡幼儿园申请登记的批复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贝尔堡幼儿园:
你们报送的《关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贝尔堡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查单位性质、宗旨、经费来源均明确,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准予登记注册,现批复如下: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贝尔堡幼儿园定性为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米伟
注册资金:伍拾万元整
办公地点: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家川镇景园路71号
希望你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