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62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组织部 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报送结对关爱特殊困难群众行动干部有关信息数据的通知
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服务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结对关爱特殊困难群众行动。为摸清摸准干部底数、与关爱对象精准结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甘肃省结对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全省科级以上干部与关爱对象结对。由于我县科级以上干部人数少、关爱对象数量大,难以满足“一对一”结对关爱要求,本次报送信息范围扩大到全县除国有企业科级以下干部、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教师、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以外的所有干部。为保持结对关爱特殊困难群众行动的持续性,对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干部不列入统计范围,患重大疾病的干部需在干部名册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二、关爱对象
1.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县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特困人员:全县分散救助供养特困人员。
3.困难重度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纳入低保范围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报送要求
1.数据填报汇总:按照《甘肃省结对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干部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联系村的关爱对象结对”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在填报干部有关信息的同时,准确填报干部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联系村情况(干部未联系的不填)。各部门(单位)下属机构干部的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报送。
2.表册报送时限:关爱对象家庭情况特殊,户内“一类多人、两类多人、三类多人”现象叠加重合,匹配结对工作繁杂,需要及早谋划安排,请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于4月7日10:00前,将干部名册(附件1)、分类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县民政局402室。
中共张家川县委组织部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