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3〕56号
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 天水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不断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现将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天水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做好文件规定各项工作,并对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强化协作。县民政部门统筹全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工作,人社、卫健、医保、残联、乡村振兴等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相关工作,并依托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全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为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数据比对、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低收入人口申请的受理、调查、初审、信息公示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加强同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和信息比对。
二要准确把握对象范围及认定条件。低保对象根据《天水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认定;特困人员根据《天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认定;低保边缘人口是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支出型困难人口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各乡镇在做好对象审核的同时,严格把握低收入人口家庭财产、刚性支出等相关规定。
三要加强动态监测,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各乡镇重点监测低收入人口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为相关部门实施救助帮扶提供依据。各乡镇要将低收入人口(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基本信息按要求分类录入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同步向医疗保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专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推送,由专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规定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张家川县民政局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财政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张家川县应急管理局
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张家川县总工会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