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0〕156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关心关爱受灾群众和城乡困难群众”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市、县委《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冬季民生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做好我县困难群众冬季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越冬,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越冬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温暖安全越冬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直接体现,更是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脱贫攻坚攻城拔寨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维护大局稳定,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调查核实困难群众生活情况,以“解困”和“送温暖”为重点,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摸底工作,确保困难群众衣食无忧,安全越冬。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摸底工作
(一)摸底重点
1.农村一、二类低保户。
2.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3.城市低保户。
4.城市特困供养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0日至20日。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乡镇务必按期上报摸底情况。
(三)救助标准:每户1000--2000元标准(特困供养对象必须为生活和取暖双救助)。生活救助按照困难程度以户为单位进行救助,现金形式发放到一折通或者低保折子上(城市低保对象)。取暖救助只限于农村散居特困供养对象,每户800元(一吨煤炭),每人一件棉大衣以实物形式发放(正在招标),低保户只提供生活救助。
三、加强领导,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当前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深入开展“暖冬行动”,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出问题,确保全县大局稳定。
(二)坚持原则,精准救助。各乡镇要对当前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准确掌握辖区内特困户和低保户等重点救助对象,逐村逐户造册登记后,采取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群众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报乡镇及主管单位审批。建立详实台账,完善救助档案,及时准确发放救助资金。
(三)靠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调查核实情况,逐级落实救济措施。救助资金发放实行“三级签字”制,即救济对象、驻村干部、乡镇领导三级签字认可,确保救助资金真正发放到位。尤其要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不得出现挪用、克扣、截留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等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大资金发放的检查和审计力度,一经发现问题,要严肃追责。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