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民发〔2020〕140号
张家川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敬老院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
2020年8月9日以来,我省陇南、甘南、定西、庆阳、平凉等市州先后遭遇多次强降雨过程,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8月19日,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启动了对我省IV级应急响应。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根据《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应急工作流程》,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当前自然灾害,保障敬老院在院老人及特困供养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汛期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不发生安全事故,特做如下通知:
一、成立防汛减灾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世明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兆芳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永宏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马建平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袁贵清 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马宝成 县农村低保股股长
李国祥 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马玉琴 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领导小组职责:
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集中供养人员的防汛减灾工作,做好居住区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雨水泄洪情况进行排查。通过多种形式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敬老院和特困人员财产等不受损失,老人和工作人员无伤亡。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内敬老院、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特困人员的住房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一户不少、一房不漏。对排查出存在险情和隐患的住房,要及时采取加固、维修、改造等措施,彻底排除不安全因素,必要时要提前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敬老院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和各岗位安全管理员;及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敬老院供养人员和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执行值守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每班有人值、值班有记录、交接不空挡,保持通讯畅通。
(四)全面加强应对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要根据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的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安排好固定转移安置场所,组织对危险地带的特困供养人员进行转移避险,并妥善安置其基本生活。灾害发生期间,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应对。
(五)强化灾情报告制度。灾害发生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敬老院及社会福利设施的受灾情况,在上报县相关部门的同时,并报县民政局。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