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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发〔2024〕94号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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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mzj/2024-00065 时间:2024-09-03 15:03:08 来源:民政局  作者:
 

张民发〔2024〕94号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发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根据省民政厅等11厅局关于“乡村著名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按照市民政局等11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天水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县民政局会同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共同制定了《张家川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张家川县民政局 张家川县公安局

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张家川县水务局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川县大数据中心


2024年6月28日

张家川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发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根据省民政厅等11厅局关于“乡村著名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按照市民政局等11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天水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全局,把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为主线,全面规范和加强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传承弘扬乡村地名文化,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效能,夯实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充分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二、重点任务

(一)织密乡村地名管理网络,助力乡村现代化治理。

1.健全完善乡村地名政策法规。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甘肃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天水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符合乡村特点的地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将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全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申报、论证、审批、备案、公告等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国家地名信息库中乡村地名信息规范管理质量,不断提升乡村地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一是全面梳理乡村地名现状,重点排查辖区内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擅自命名等不规范问题,排查统计在互联网地图上标注不标准、不规范地名,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按规定做好命名、更名及错误调整工作。二是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实体、乡村道路街巷等命名更名工作,大力弘扬地名文化,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坚决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现象,多起新时代乡村好地名。

3.编制乡村地名规划方案。一是各乡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名工作实际,有序推进地名方案编制工作,条件较好的乡镇先行探索编制乡镇级地名方案,要通盘考虑,科学编制地名方案,按照规范化、层次化、序列化、继承性、创新性原则,统筹规划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内容,着力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现代乡村地名景观。二是强化乡村地名方案对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事项的引导约束作用,注重地名方案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街接配套、同步修编、并行实施。

(二)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助力乡村公共服务。

1.推进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一是依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33-2008)和其他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各类地名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二是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突出镇域特色,区域内的同类地名标志风格、样式等应力求统一,做到外观协调、材质坚固、安全环保。三是按照“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和职责清单,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或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做好日常巡检工作,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检,对巡检发现的损坏或丢失的地名标志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更好发挥地名标志导向作用。

2.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一是结合乡村建设、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等现实需要,以“节约、实用”为原则,创新设置既规范标准又具有乡村特色、地域特点的地名标志,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助力乡村发展。二是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门牌”“智慧地名标牌”,拓展二维码地名标志服务功能,借助二维码标识将地名空间信息、便民服务项目、文旅资源推介、地名文化宣传等功能融入二维码门楼牌等地名标志,为群众提供丰富的生产生活信息,丰富地名标志文化含量和功能作用。

(三)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文化繁荣。

1.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一是组织专业力量,动员基层干部群众,通过查阅志书、碑文等文史资料、走访“五老”人员、开展田野调查等方式,梳理乡村历史沿革,挖掘整理乡村地名故事以及与地名相关的传统习俗等,编纂地名故事集;二是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墙(廊)、村史馆、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阵地,结合乡村旅游、研学考察、民俗体验、现代农业观光、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地名文化可见度,增强地名文化沉浸式体验,用地名承载的历史文脉、乡愁情怀、风土人情,浸润人心、凝聚民心,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2.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传承保护。一是以县级为主体,组织地名、文史、方志、乡贤等相关人员组建专家组,做好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工作。二是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三是充分认识乡村地区行政区划建制在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乡镇、行政村更名过程中应开展地名历史文化传承影响专项论证评估,切实加强乡镇行政区划名称、行政村名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3.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是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在抖音、快手、微博、今日头条等高流量媒体平台上投放地名文化宣传内容,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二是盘活现有资源,注重创意设计,结合县域特色文化进行推广,将县域内关山文化、民族文化资源与相关的农产品、特色美食等融合,结合张家川县马家塬遗址、秦亭遗址、邽县故城遗址、汉摩崖石刻、三国街亭古战场等遗址;张骞出使西域归来,留下“张棉驿”的历史记忆;“古丝绸之路”等文旅项目的推广,将地名文化与文旅产品深度融合,推动地域品牌开发,助力乡村发展。三是策划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地名文化系列宣传活动,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探索将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让地名成为乡愁记忆的特色文化符号。

(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1.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一是合理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规范使用国家地名信息库和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平台小程序等工具,将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入库,做到应收尽收,坚持常态化更新、制度化纠错,为各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电子地图服务等企业提供标准化地名服务,实现地名信息统一收录口径、常态化更新、规范化上图。二是发动指导群众自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民宿、农业合作社等助农兴农兴趣点,方便百姓出行导航、山货进城、快递进村,推动乡村地名信息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

2.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一是通过国家地名信息库、政府网站、标准地名图、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开发布乡村标准地名,方便群众查询。在设计制作各类地名标志时,要对乡村标准地名的用字和拼写进行审校。二是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共建共享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在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营业执照等公文证件以及规划审批、项目建设、金融保险、快递物流、水电气服务等行业应用中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

3.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积极探索建设区划地名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平台和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互联互通。在建立区划地名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址数据等,以“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开发多样化区划地名数据产品,切实发挥好数据底座作用。

(五)促进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加大国家地名信息库的宣传推广力度,推进农业生产、快递物流、电商、旅游等行业领域对乡村标准地名信息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业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等深度融合,使乡村地区充分享受到地名信息带来的便利。

2.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地名的地理标识功能,挖掘地理标志产品、“乡字号”“土字号”品牌产地地名文化资源,在产品宣传中融入地名文化元素,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文化附加值。挖掘蕴含在乡村旅游景点名称中的文化内涵,打造形式多样的地名文化景观,会同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设计制作乡村特色旅游图、乡村地名服务示意图等,积极助力乡村文旅资源推介推广。探索以地名文化宣传为创意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在各类特色文创产品中融入地名文化元素。

3.提升群众地名建设参与度。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参与地名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建立由专家、社工、地名文化爱好者等组成的地名志愿者队伍,探索将地名志愿服务纳入村社志愿服务范围。加强对能够承接乡村地名服务社会组织的培训,培养具备地名服务能力的社工人才,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地名建设。鼓励将地名命名设标、地名文化建设等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内容,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的大舞台。

三、进度安排

全县“乡村著名行动”总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 2024年6月底前,在深刻领会行动内涵、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动员部署工作。省上确定武山县为“乡村著名行动”示范县,示范县确定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乡镇为重点推进乡镇,每个重点推进乡镇原则上试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行政村为重点推进村。我县至少确定一个镇为县试点镇,按不少于三分之一行政村,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试点推进乡镇、村可优先从乡村建设示范乡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美乡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沿线乡村等具有相对发展优势、历史文化底蕴丰厚、产业资源丰富的地区中选择。

(二)探索实践阶段(2024年)。2024年6月底前,在前期乡村地名建设专题调研基础上,针对重点问题深化调研,摸清乡村地名管理服务的短板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适合全县实情、切实可操作的“乡村著名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力求创出县域特色。工作方案和试点乡镇名单于2024年6月底前报送市民政局。7月底前,试点乡(镇)全面梳理各类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入库等情况,针对“有地无名”“有名无标”及不规范地名等情形,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建立详细的任务单。12月底前,试点乡(镇)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方向和重点,对照任务清单,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5-2027年)。在试点乡(镇)的引领带动下,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到2027年底前,全县乡村地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60%以上乡镇的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深化提升阶段(2028-2035年)。全县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重大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地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将“乡村著名行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要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文旅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评估机制,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动群众,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家乡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县民政局: 牵头抓总,负责全县“乡村著名行动”组织实施,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县公安局: 指导监督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会同制定乡村门楼号牌编制、设置标准和规范,编制门楼号牌,并规范上墙。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指导监督向社会公开的地图、不动产权属证书等领域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以及自然保护地、林场等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做好地名文化保护方案制定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指导监督县、乡、村公路等交通运输线路及其标志标识上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

县水务局: 负责乡村水利设施名称标准化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指导农产品推广和地名文化的融合。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乡村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文化和旅游设施名称管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推介,配合文旅发展和地名文化推广的融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指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和保护工作。

县大数据中心: 负责地名信息数据对接,开发推广便民利民应用场景。

(二)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因地制宜。要结合本地乡村地区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客观实际,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要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各部门协调配合,解决好乡村地名管理疑难问题。要选择基础条件好、主动意愿强的乡镇打造全县“乡村著名行动”的先行区、样板区。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加大“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示范样本、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推广。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县民政局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以年度为单位开展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梳理典型经验上报民政厅并向全省复制推广。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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