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曙光城乡社区发展中心:
一、机构名称变更
现同意将原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曙光城乡社区发展中心名称变更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曙光服务中心。
二、法人变更
现同意将原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曙光城乡社区发展中心法人马心明变更为马志虎。
三、业务范围变更
原业务范围:主要为张家川城乡流动人员,三留守人员提供服务;开展预防城市社区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心理健康指导;城乡社区家庭综合服务。
现同意整合调整业务范围为:为城乡留守群体提供服务;城区居民心理健康咨询与疏导(含中小学在校生);专业社工服务;承担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社区治理、残疾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儿童健康辅导)。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