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民政局设下列下属单位:
一、张家川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 扶)养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照料、娱乐、康复、医疗等保障服务;
(二)负责集中供养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农村五保对象,代养农村自愿入住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负责为孤儿和弃婴等未成年人提供照料、娱乐、康复、医疗等保障服务;
(四)负责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返乡救助、教育矫治、医疗救助和临时安置,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执行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和护送任务;
(五)负责为孤老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
(六)负责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教育培训、文化娱乐服务;
(七)负责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八)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乡镇、社区(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九)负责乡镇上报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调查审核工及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的房产、车辆、就业失业、生产经营和纳税等情况的采集取证和比对工作,确保上报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
(十)负责需要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查询申请救助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出具查询委托书;
(十一)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核对结论,负责我县居民家庭的审批工作;
(十二)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档案和网络信息系统,对享受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城乡低保的居民个人或家庭及时登记归档;
(十三)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938-7881140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北路56号三楼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马永宏
二、张家川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全县城乡低保年度资金用款计划,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使用情况和年终决算;
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待遇的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办公室)、社区的城乡低保工作;
(四)负责编制、汇总、统计、上报城乡低保情况的各种资料和低保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有关城乡低保举报事宜的查处工作;
(六)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与城乡低保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民政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8-7881934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北路56号三楼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摆建荣
三、张家川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依法履行县属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审批登记或备案以及管理工作;
(二)对全县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
(三)指导和检查监督全县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查处全县社会组织违法违纪行为;
(五)协助社会组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六)拟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
(七)办理婚姻登记;
(八)补发婚姻证;
(九)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十)完成县民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38-7885043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北路56号三楼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泽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