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和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全县民政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办民政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38-7881140(传真)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北路56号三楼办公室
负责人:马建平
二、儿童福利和老龄工作股
主要职责是: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津贴。
联系电话:0938-7881934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北路56号三楼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马永宏
三、社会事务和慈善救助股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社会救助资金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联系电话:0938-7881934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滨河北路56号三楼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马永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