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旅发〔2019〕153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举办第三届张家川县“花儿”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学校、社团: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张家川“花儿”的艺术魅力,进一步促进张家川“花儿”健康传承与发展,特举办第三届张家川县“花儿”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花儿唱响新生活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张家川文化繁荣发展。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张家川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四、活动地点
张家川县影视中心剧院
五、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细则
1、参赛方式
(1)参赛者可以个人身份报名,也可由各乡镇、各机关单位、各学校、社团组织推荐报名。
(2)参赛选手的年龄、职业、身份不限。
(3)参赛者以原生态“花儿”歌手或者专业“花儿”歌手的身份参加比赛。
(4)演唱方式可采取独唱、对唱、合唱的形式演唱。
(5)本次比赛以评委打分,现场计分、现场公布的形式比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比赛原则,创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6)参赛者报名时须带身份证。
2、参赛要求
(1)比赛曲目为张家川传统“花儿”,必须是反映张家川人民生产生活和健康向上的优秀传统“花儿”曲目。
(2)参赛选手只演唱一首曲目,总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演唱形式不限,有无伴奏均可。
(3)选手参赛时穿戴服饰整洁雅观。
3、报名及比赛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15日--11 月25日。报名地点:县文化馆办公室。
(2)比赛时间:2019年12月2日。比赛地点:张家川县影视中心剧院。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采用评委现场打分、按演唱形式分类进行评奖,对唱、合唱优先予以奖励,具体奖项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第三届张家川县“花儿”歌手大赛组委会:
组 长:吴军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志平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窦亚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李 霞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东玲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苏建忠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组长
丁鹏举 县文化馆副馆长
马芳琴 县文体局文化股股长
九、工作职责
组委会下设宣传报道组、会务组、比赛组、安全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其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霞
成 员:马慧兰 张家川县网站及电视台记者等。
工作职责:对本次“花儿”歌手大赛进行全程录像和报道,并负责抽调“花儿”歌手大赛主持人2名,现场采访人员2名,采取全方位、多角度报道。
2、会务组
组 长:丁鹏举
工作人员:杨文典 汪明 张水平 刘文霞 高瑛
工作职责:
(1)负责各组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2)负责县上参会领导的邀请和相关工作的衔接工作;
(3)负责向公安局上报大赛安保方案;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比赛组
组 长:丁鹏举
工作人员: 马彩凤 杨玉凤 马慧兰
工作职责:
(1)负责抽调7名评委;
(2)负责参赛歌手的报名;
(3)负责制定比赛规则并实施比赛;
(4)负责大赛期间的计分唱票事宜;
(5)负责确定授表彰人员名单;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苏建忠
工作人员:张水平 汪 明 刘双双 王小军
工作职责:
负责比赛期间的秩序管理等安全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5.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东玲
工作人员:杨文典 李望平 湛志珍 崔兆祯
工作职责:
(1)负责花儿大赛期间参赛人员的食宿安排;
(2)负责大赛期间的音响灯光话筒等后期保障工作;
(3)负责制作奖牌、证书、奖金筹备;
十、特邀评委(见附件2)
十一、具体要求
1、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细化责任,为办好第三届张家川县花儿歌手大赛营造安全顺畅、井然有序、文明祥和的氛围。
2、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化解任务、靠实责任、抓好筹备工作。同时,各工作小组之间要及时沟通情况,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好比赛期间的各项工作。
3、参加第三届张家川县花儿歌手大赛人员的住宿由县文化馆统一安排。
中共张家川县委宣传部
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