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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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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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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gaj/2023-00196 时间:2023-11-07 10:48:34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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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张家川县公安局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警民共同救助野生动物已逐步形成常态。近日,张家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辖区群众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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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张家川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张家川县张家川镇西夭村桥下面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接警后,森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查看,一只毛色为麻灰色的猫头鹰躺在河堤边上,飞行有点困难,大队民警立即对该野生动物采取了保护措施,并及时联系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对该动物进行了医治,后经确认该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通过及时救治和食物喂养,该野生动物的精神状态明显好转,符合放飞条件,随后,森警大队民警将该野生动物带到林区进行了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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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鸮,鸮形目鸱鸮科雕鸮属动物,民间俗称“猫头鹰”,1996年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中被列为稀有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多栖息于人迹罕至的密林中,全天可活动,食性很广。鸮主要以昆虫为食,也是捕鼠能手,一只猫头鹰每年可吃掉1000多只田鼠,相当于为人类保护数吨粮食。

警方提醒: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时,不要盲目进行救助,因为野生动物受伤后依旧存在攻击性,为了避免自己受伤或让动物受到二次伤害,可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将其保护起来,并拨打110电话报警或联系当地野生动物救治部门,由民警或专业人员前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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