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张家川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政府领导下,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开工作,坚持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方式,拓展范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张家川县财政局目前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信息中心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上报制度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根据《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精神,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各相关股室抓好落实和推进。
(二)健全公开机制。2018年,局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张家川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规定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由信息中心进行审查后予以登记受理。经局领导阅批后转相关股室办理,并严格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意见,由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长签批后交信息中心统一回复。
(三)强化督促落实。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贯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动态信息14条。按照上级要求,张家川县财政局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县直单位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积极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县本级及所有县直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都在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共发布信息33条。
2、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在政务网公开财政收支信息、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和财政收入走势,做好有关财税政策、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按月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张家川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张家川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张家川县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公开。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列入年度预决算和调整预算报告中报请县人大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管理和余额变动情况,公开事项接受县人大和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舆情跟踪和风险防范。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切入点,认真抓好抓实。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5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办理结果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局自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就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保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交待。2018年,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互动交流情况
随着群众参政议政主动性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网民咨询问政的比重有了较大的增长。对于网友的咨询财政局采取了积极回应、及时答复的态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网友的咨询进行答疑解惑,同时扩大民生热点信息公开,极大的维护了网民的知情权及监督权。2018年网友咨询量为6次,财政局答复网友咨询6次,答复率100%。
五、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产生收费。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政务信息。及时传达全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各股室协调配合,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开展政务公开的探索和实践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