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3〕310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小巷道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小巷道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龙政字〔2023〕122号)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等有关规定,参考中伦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小巷道硬化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的报告》(中伦设计发〔2023〕69 号),经研究,同意建设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小巷道硬化项目,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目前,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不整,排水不畅,环境较差,居民生活极为不便。为了改善北河村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品级和农村农民精神风貌。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龙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代码:2306-620525-04-05-712359
三、建设地点: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硬化巷道3846.0m2(采用150mm厚C25混凝土面层),敷设DN300雨水管网957.0m、DN300污水管网957.0m,设雨水检查井38座、污水检查井38座、雨水篦子38个。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0.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32.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39万元,预备费7.1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132万元,自筹资金18.62万元。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接文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施工图等前期工作,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等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张家川县龙山镇北河村小巷道硬化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