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6〕60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上磨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上磨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镇政发〔2026〕28号)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上磨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评估报告》(景乔咨询发〔2026〕1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通过实施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环境提升改造的行动计划,在计划期限内将提升改造成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生活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示范村。因此,建设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代码和项目法人
项目代码:2601-620525-04-05-419090;
项目法人: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
建设地址:张家川镇上磨村;
建设工期:7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雨水管道改造:DN300波纹管604米;DN400波纹管597米;DN500波纹管224米;DN600波纹管415米;雨水检查井25座;雨水篦子109个;集水井109个;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434平方米,1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2931.1平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7365.1平方米,挖除旧路面7365.1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9.228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60.5317万元,其他费8.696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七、严格落实劳务报酬
本项目采用“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实施。请你镇严格按照“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发放劳务报酬,结合项目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特别是动员脱贫户、易地搬迁脱贫户、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用工方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签订有偿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报酬的发放实行社保卡或银行卡的方式,施工单位须根据施工台账,详细汇总投工投劳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接文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你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主管单位管理、监督责任,做好项目统筹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