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5〕61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2025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张家川县2025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农发〔2025〕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等有关规定,参考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张家川县2025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的函》(中外建咨〔2025〕2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批复张家川县2025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随着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推进,农产品收获量大幅增加。一家一户分散的晾晒方式难以满足大规模农产品的快速晾晒需求,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升。规模化的农产品晾晒场,能够集中处理大量农产品,与现代农业生产规模相匹配,提高晒作业的效率,加快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速度,促进农业产业链的高效运转,而专业晾晒场通常具备较为统一的场地条件和科学的晾晒管理,能够使农产品在晾晒讨程中受热、通风均匀,保证每一粒谷物、每一片果蔬干制品都能达到理想的干燥程度,提升产品整体品质的一致性,满足市场对于标准化农产品的需求。因此,实施此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张家川县2025年农产品晾晒场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2-620525-04-05-125201
三、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
建设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龙山镇、恭门镇、梁山镇、
马鹿镇。
建设工期:6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恭门镇:袁河村晾晒场667平方米;柳沟村晾晒场2080平方米。
梁山镇:杨渠村晾晒1700平方米;阳洼村晾晒场6300平方米;岳山村晾晒场3500平方米;斜头村晾晒场1500平方米。
张家川镇:刘家村晾晒场3100平方米。
龙山镇:汪堡村晾晒场1200平方米。
马鹿镇:金川村晾晒场2100平方米;宝坪村晾晒场3560平方米;韩河村晾晒场28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13.577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费用。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项目招投标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接文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其它相关手续,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