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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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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改〔2026〕72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张棉驿乡马夭村中药材加工车间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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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fgj/2026-00069 时间:2026-04-17 14:51:55 来源:发改局  作者:
 

张发改〔2026〕72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张棉驿乡马夭村中药材加工车间实施方案的批复


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张棉驿乡马夭村中药材加工车间实施方案的报告》(张乡政字〔2026〕31号)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0〕21号)等有关规定。参考甘肃骄阳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张棉驿乡马夭村中药材加工车间〉实施方案的评审报告的报告》(甘

骄全发〔2026〕3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对张棉驿乡马夭村中药材加工车间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务实举措;是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乡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是盘活存量资源、实现“微改造、精提升”的集约化路径;本项目的实施是联农带农富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因此,该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代码和项目法人

项目代码:2602-620525-04-05-312876;

项目法人:张棉驿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

建设地址:马夭村原村委会旧址;

建设工期: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中药材加工车间1座,面积151.38平方米(其中烘干和切片生产车间119.25平方米、储藏室32.1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层高为4.8米,室内外高差0.3米;铺设DN300双壁排水管网67米,雨水口3座,院落硬化166平方米,原有房屋墙面粉刷400平方米;购置中药材加工专用设备6台(包含转盘式切药机、上料输送机、敞开式烘箱、洗药机、润药机和蒸汽发生器),购置公厕1座。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10.72万元,其中工程费100.85万元,工程其他费6.65万元,基本预备费3.2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张家川县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接文后,请你单位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其它前期准备工作,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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