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发改〔2025〕74号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家川县平安乡磨马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安乡人民政府:
你乡上报的《关于张家川县平安乡磨马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平政发〔2025〕1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等有关规定,参考甘肃景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张家川县平安乡磨马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评审意见的函》(景乔咨询发〔2025〕2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张家川县平安乡磨马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改善平安乡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乡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乡镇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张家川县平安乡磨马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1-620525-04-05-533192
三、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
建设地址:张家川县平安乡磨马村
建设工期:5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三角形边沟735米,矩形盖板边沟560米,地下排水设施包含DN300双壁波纹管、DN400双壁波纹管、DN600双壁波纹管、检查井、集水井,其中DN300双壁波纹管总长度为180m,DN400双壁波纹管总长度为677m、DN600双壁波纹管810m,检查井64座,挖除并恢复15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330㎡,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424㎡,沥青混凝土路面588㎡,配套实施氧化塘1座及村内排水工程,恢复埋设管道破坏的路面结构。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70.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0.09万元,(含劳务报酬费70万元,劳务报酬占建安费资金比例的32.9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9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
六、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七、严格落实劳务报酬
本项目采用“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实施。请你镇严格按照“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发放劳务报酬,结合项目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特别是动员脱贫户、易地搬迁脱贫户、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用工方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签订有偿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报酬的发放实行社保卡或银行卡的方式,施工单位须根据施工台账,详细汇总投工投劳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项目招投标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接文后,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其它前期工作,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