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制度
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上级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我局的机构设置、办事流程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提高透明度,从而关心和支持我县林业的发展。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各单位负责需公开信息的编制、内容审核和保密初审,并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抽调政治合格、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审核员、采编员和管理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我们按照县信息办的具体部署,对我局需公开的政府林业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和了解。及时地把国家的林业政策、林政执法、行政审批、我局的便民利民措施、林业发展方向、办事程序和林农急需掌握的林业实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方面知识等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把信息公开和兴林富民、和谐林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县林业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协调、公开信息保密等问题,保证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安全有序。
二、规范管理,责任明确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确定定期编制、分部门落实、分部门审核,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的工作规程,将大量的信息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级进行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既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由于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公开信息工作实现了规范化、长效化。
三、加强学习,保证质量
我局加强对业务知识方面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与县委宣传部、政府办的密切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类别。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外,我局还通过林业局网站、林业简报、新闻媒体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作为信息公开的必要补充。2015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政务公开28条(通知公告12条、简报16条),林果技术13条,护林防火11条,新闻动态70条,林业文化1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
2015年,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少、宣传教育培训弱,因业务工作繁忙,更新信息有时还不是非常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完善查询、服务功能,并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和社情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每半年对科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引起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