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 2016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由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股所负责人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在运行实施过程中,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名单,指定办公室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联络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以“服务”促公开,以联系纽带保畅通,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到人,从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了政府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8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3条,手机报3条,天水日报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