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木河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木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938-77110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以来,木河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专门成立了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职能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各类信息,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将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各类项目推进情况,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定期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新增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乡未收到公众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申述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落实不够,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
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一些部门没有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报送要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