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103号)要求,汇总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张家川县川王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下小河组2号,邮编:741506,电话:0938-7741002,传真:0938-7741002)。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事宜。并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视政府信息的网上公布审批程序,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网上发布,做到在不出现失密、泄密问题的前提下,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06条,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外,还采取了政府网站、公开栏、公示牌、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将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收到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跟不上,原因是没有专职信息人员,兼职干部身兼数职,顾此失彼。二是工作经费和人员的缺乏等原因,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三是公众的知晓率与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2、主动公开,严格审核。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开。
3、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制订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确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