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兴旺路1号财政局331室,邮政编码:7415000;咨询电话:0938-78125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和政务公开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张家川县政府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张家川子站、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62条,主要包括政务信息26条(包括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张家川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张家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张家川县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债券安排计划、会计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事项2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采购信息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坚持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的基本要求,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4.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及甘肃政务服务网张家川子站、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配备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以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相关业务股长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了局纪检组为组长的监督评议小组,形成了局党组领导、股室具体实施、局纪检组监督的共同参与的监督评议机制。
2020年度,我局在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等次为:合格;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0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从公开效果来看,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1年,我局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财政信息及时广惠于民;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