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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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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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294929K2023  时间:2023-01-17 16:29:5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广场东路,邮政编码:741500;咨询电话:0938-78175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数量。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内容涉及项目受理、审批,环保整改、投诉举报、环境质量状况等内容。?
 
  2.信息公开形式。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其中,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信息29条,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8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594条,市长留言板,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回复投诉问题5条,12345政务平台投诉答复32条,微信平台回复投诉问题9条。
 
  通过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29条,主要涉及我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问题整改等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情况、现场督察情况等,确保省市工作任务传达到位、落实到位。
 
  通过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县域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饮用水水质状况、土壤污染监测1次,公开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9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9次,公示情况涵盖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水质情况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报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594条,主要涉及业务工作运行情况。
 
  通过市长留言板、12345政务平台、微信平台回复各类环境投诉问题46条,涉及垃圾、噪音、空气污染等,目前,受理投诉问题均已办结,所有投诉已由相关办理部门按照问题归属及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继续由我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专职人员负责具体运营的管理模式。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核发布流程,采用严格的审批手续,由各股室提供发布内容,在经由股室负责人把关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阅签发,最后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充分保障对外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4、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要依托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需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采用严格的绩效考评,督促相关股室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的督办力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开展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2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2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合作,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内涵、范围,结合时事舆情,及时准确推送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率;细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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