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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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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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853810V2023  时间:2023-01-16 15:39:13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影视中心综合楼2楼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741500;咨询电话:0938-78861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1.主动公开
 
  对照《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张家川县政府网站、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网站、天水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单位政务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信息。今年,在张家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信息18条、工作动态信息214条、乡村振兴信息31条、全年受理12317投诉6件,并在时限内办结。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全力推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对不涉及国家安全,他人隐私的信息能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4.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依托张家川县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有序规范。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县政府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2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评议结果为:满意。
 
  2022年度,我局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需要公开的信息未及时上报导致发布不及时,政策文件内容公开力度比较薄弱。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与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增加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通过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乡村振兴领域政策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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