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6〕9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已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县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因期限届满,任务已完成,不需要继续存续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请各乡镇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附件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施行日期 | 有效期届满日期 | 起草部门 | 登记编号 |
| 1 |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 张政发〔2020〕142号 | 2020年12月30日 | 2025年12月30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ZJCFD-2020Z-003 |
| 2 | 张家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 张政发〔2020〕68号 | 2020年6月10日 | 2025年6月10日 | 县民政局 | ZJCFD-2020Z-001 |
| 3 | 张家川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 张政发〔2020〕67号 | 2020年6月10日 | 2025年6月10日 | 县民政局 | ZJCFD-2020Z-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