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函〔2023〕4号
张家川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甘肃省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23〕9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润斌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金海县政府办主任
马亚军县统计局局长
洪三姓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世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
成员:毛永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世刚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付永红县委编委办主任
李毅县民政局局长
马金彪县工信局局长
马宝华县财政局局长
马海荣县住建局局长
苏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翊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韵冰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永旺县税务局副局长
连剑人行张家川支行行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马亚军兼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