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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156360S2023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05-16
标  题: 张政办函〔2023〕4号张家川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函〔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5-16 17:44:10
 
 
张政办函〔2023〕4号张家川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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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函〔2023〕4号
 
张家川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甘肃省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23〕5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23〕9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润斌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金海县政府办主任
 
  马亚军县统计局局长
 
  洪三姓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世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
 
  成员:毛永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世刚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付永红县委编委办主任
 
  李毅县民政局局长
 
  马金彪县工信局局长
 
  马宝华县财政局局长
 
  马海荣县住建局局长
 
  苏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翊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韵冰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永旺县税务局副局长
 
  连剑人行张家川支行行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县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马亚军兼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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