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3〕16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 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3〕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全过程服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接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服务事项,深入推进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2023年3月10日前,将全县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建立标准统一的企业登记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一日”办结。其中,自收到申请材料并受理时起,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实行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持续优化开办服务。
1.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一窗通办”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市场监管、人社、公积金管理部、公安、税务等部门要确定专人入驻“一窗通办”,申请人通过线下“一窗通办”渠道办理业务的,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由一个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即可完成开办企业涉及的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事项办理,经审批后从同一窗口获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实体材料。(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的,实行一表填报、全程无纸化办理。通过网页、APP 等渠道提供的智能化指引,完成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和在线签字等,经审批后即可实时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实体材料的,可在填报申请信息时选择邮寄送达业务,由政务服务窗口提供免费寄送服务,也可在“一网通办”等企业开办窗口一次性领取全部材料。(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3.探索推进企业开办“掌上办”“就近办” 。依托“甘快办”APP,加快推进企业设立、变更移动端业务系统,将“一网通办”功能拓展至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将智能终端设备,放置在银行、社区等场所,为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设立登记和一般性变更业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4.持续优化银行预约开户服务。县内各商业银行在接收到“一网通办”平台推送的预约开户信息后,应当及时联络申请人办理开户事宜。经企业授权同意,“一网通办” 平台要实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账号或账户预约账号,并及时通过平台推送给社保、税务筹相关部门。账户开立后,开户银行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银行预约开户服务作为拓展服务事项不纳入企业开办时效计算。(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川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川支行、邮储银行张川县支行、甘肃银行张家川支行、县信用联社)
5.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持续优化信息推送和反馈机制,企业开办申请及审批等信息通过系统实时推送后,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和反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川管理部、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企业开办工作专班作用,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密切跟进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困难,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信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本部门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速度和便利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和应用支撑保障能力。凡是企业在办理开办业务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填报提交的信息,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采集、重复收取相关资料。
(三)提高服务质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窗口队伍建设,按照业务量配齐配足审批和帮办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统一的工作标准及业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精准优质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优化企业开办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企业开办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请示汇报并及时予以回应和解答,提升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