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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237514H/2017-0120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1-11
标  题: 张政办发〔2017〕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17〕7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00:00:00
 
 
张政办发〔2017〕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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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卫生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现就加强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和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城乡统筹、长效管理”的原则,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坚决防止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再度反弹。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整洁行动积极性,把群众热情激发起来,成为推动整洁行动的主力军。发动青年、学生、妇女、农民等自觉参加整洁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体,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境和健康意识,发扬文明卫生道德风尚,在全县城乡掀起开展整洁行动的热潮。
 
  三、集中精力、长效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所划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和河道为主,实行集中清扫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确定每周周五下午为固定卫生清扫日,由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全面清洁整治,重点要对城区和河道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集中清洁清理,确保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洁水域生态良好。
 
  四、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坚持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和河道综合整治作为干部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督查室每周星期五下午进行跟踪督查,根据工作进展采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第一次通报,第二次约谈,第三次问责”的督查问效机制,倒逼工作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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