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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797684H/2017-1019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10-16
标  题: 张政办发〔2017〕148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全覆盖排查整治 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17〕148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00:00:00
 
 
张政办发〔2017〕148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全覆盖排查整治 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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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政府及驻县相关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全覆盖排查整治 “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张家川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川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推动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重点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检查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
 
  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网站登载使用地图的通知》进行自查整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各乡镇组织对本地区展览(展会)、博物馆、公开出版、销售和进出口地图等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自查单位应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见附件1),填写《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自查表》,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或替换,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应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自查表》汇总后,抄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开展网站登载使用地图的替换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安排清查本辖区、本部门网站登载使用地图情况,包括各类静态地图图片、含地图元素的动漫和视频、互联网地图服务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误表示国家版图、国界线或登载涉密敏感内容等问题。在10月18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所有网站登载使用的地图,全部替换为从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方网站(www.gsch.gov.cn)“标准地图服务”栏目下载的相关区域标准地图;将本地区、本部门所有网站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全部替换为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方网站(www.gsch.gov.cn)“天地图?甘肃”栏目提供的互联网地图综合服务;将本地区、本部门网站登载使用的其他省的地图,全部替换为相应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标准地图服务。对于标准地图不能满足使用的,可委托具有地图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题地图,报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方可登载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审核特别是来源于国外网站的地图,严格避免使用可能存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地图。登载地图时要在适当位置标明审图号。
 
  (三)组织开展巡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行动巡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反馈群众举报以及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对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15日-10月16日)
 
  制定我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10月17日-10月18日)。各级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组织涉及地图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整改,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主动为相关单位自查提供地图审核等支持。各自查单位应于10月15日前向相应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提交自查整改情况。各乡镇各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于10月18日前向领导小组提交自查工作情况。
 
  (三)巡查整治阶段(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巡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形成巡查工作报告,对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依法严肃查处。
 
  (四)汇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1日-10月31)。各乡镇各部门应于10月21日前向领导小组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完善健全地图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综合总结报市领导小组。
 
  (五)“回头看”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10日)。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是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中央领导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落实好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要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力量全面组织发动起来,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加以推动,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狠抓部署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敢于碰硬、严肃执法、不留死角,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针对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强化统筹推进,把专项行动与严格落实地图审核等地图管理制度、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删除或替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各类情节严重的“问题地图”,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方式及时宣传我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力,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进一步强化地图监管,大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要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开展。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要及时与领导小组交流与沟通,并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地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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