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张政办发 >> 正文
索 引 号: 2272445G/2018-1115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8-11-15
标  题: 张政办发〔2018〕18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18〕180号 发布日期: 2018-11-15 09:42:00
 
 
张政办发〔2018〕18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实施意见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政办发〔2018〕180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县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解决果蔬集中收获上市价贱伤农、产后损失严重等产销对接的瓶颈问题,实现反季节销售和周年均衡供给,稳定果蔬价格,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助推产业扶贫,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全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8〕169号)精神,现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果品和蔬菜两大特色产业,立足贫困村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撑,支持有带动能力的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按照每个有需求的贫困村至少建设1座果蔬保鲜库的要求,在全县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实现全市有一定规模的果品和蔬菜产业贫困村保鲜库全覆盖,提升贫困村果蔬保鲜储藏能力,促进产业扶贫深入开展。
 
  二、主要目标
 
  在全县有果蔬保鲜库需求的龙山镇马河村,大阳镇南山村、大阳村、河李村,刘堡镇夭儿村,川王镇松树湾村,龙山镇连柯村,连五乡陈家村8个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8座,新增果蔬保鲜储藏能力3033吨,省级财政补助146万元(见附件1);闫家乡的草场村、草川梁村2个贫困村购置移动保鲜库2个,省级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共计30万元(见附件2)。果蔬保鲜库建设分2年完成,2018年完成大阳村、南山村、连柯村三座,其余的2019年全面建成。通过果蔬保鲜库和移动保鲜库建设,全面实现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到村,精准施策推进。有需求的贫困村至少规划建设1个以上果蔬保鲜库,做到建设目标任务精准、政策措施精准、责任考核精准、组织保障精准,确保果蔬保鲜库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坚持加强扶持,多元筹资融资。把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环节,积极争取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多元化筹措资金。引导、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等主体投资建设。
 
  (三)坚持突出优势,因地因势利导。立足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结合自然条件、产业布局、用电、用水、交通和市场等因素,科学测算建设需求,确定建设地点,确保建设规模与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项目选址突出区域优势,最大程度实现辐射带动效益。
 
  (四)坚持效益导向,尊重农民意愿。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坚持效益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带动,借助农村“三变”改革,充分激发村集体及农民群众参与果蔬保鲜库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建设内容,保证建设质量。新建果蔬保鲜库的库内净储藏能力,需达到或超过申报、省财政补助下达的建设规模,保鲜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鼓励移动保鲜库建设主体自主选购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果蔬保鲜库建设材料由业主选择,制冷机组、制冷量、制冷工质、蒸发器、电源、总装机功率等符合相应库容规模的技术参数要求,用电、用水、通行方便,建成后当年投入使用。果蔬保鲜库建设项目,达到申请、立项、设施及农用地备案等手续齐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建筑单位要有相应资质,严把建材质量关,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明确建设主体,靠实建设责任。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是果蔬保鲜库建设的主体。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自主建设,没有能力的合作社可与其他合作社联合建设,也可由龙头企业、供销社等市场主体代建或投资建设。
 
  (三)严格扶持标准,明晰产权归属。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财政支持、建设主体自筹和申请特色产业专项贷款等途径筹措。全面落实好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新建果蔬保鲜库100吨补助10.5万元,最高补助37万元。果蔬保鲜库建成后,经县产业办、财政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落实省级补助资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要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平均量化到村集体及贫困户。
 
  落实好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的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省财政每辆补助15万元的扶持政策,对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也要平均量化到村集体贫困户。贫困村合作社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也可租赁给有关物流公司经营,租赁方式和分红比例由相关乡镇、贫困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可采取招标形式,选定2─3家生产企业统一采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果蔬保鲜库建设纳入产业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做到领导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供销社的积极性,制定项目建设和运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扶持政策,推进项目实施。省级扶持资金采取一次性安排、切块到县的方式下达。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保鲜库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充分利用省、市、县各级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快果蔬保鲜库建设,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与村集体、贫困户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全面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全力保障好果蔬保鲜库用电,为项目建设运营提供良好服务和支持。
 
  (三)健全利益联接机制,提高贫困群众增收能力。要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将财政奖补资金折股量化到村集体及贫困户,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关联紧密、链条完整、分工合理、利益共享的联合发展机制及利益联结机制。果蔬保鲜库建成后,要指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制定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发挥效益。对租赁的保鲜库、移动式冷库或冷藏车,要签订租赁合同,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分红比例和年限。
 
  (四)明确任务分工,切实靠实责任。要按照“县级指导督导、乡镇狠抓落实、村及建设主体具体实施”的要求,县委农工部、县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跟踪指导、日常监督、进展报告和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各乡镇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协调做好项目选址、道路、用地、用电、用水等保障工作。县委农工部是果蔬保鲜库建设的管理部门,要及时公开扶持政策、资金分配和受益主体,全面做好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和培训服务等工作。财政局是财政扶持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财政扶持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要按照“县上验收、市级考核、省上抽查”的要求,抓好项目验收考核工作。要认真制定果蔬保鲜库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及时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附件:1.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任务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表
 
        2.贫困村移动保鲜库建设任务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计划表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
\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