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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8080902Y/2021-03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2-23
标  题: 张政办发〔2021〕1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03-03 09:18:46
 
 
张政办发〔2021〕1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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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1〕1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 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 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充 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 动作用,按照《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领导学法制度》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 学为主的方式。集中学习分为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全年计 划安排会议学法不少于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具体时间由县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学法内容
 
  (一)会议学法。会议学法安排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进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司法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学习辅导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参加人员为县长、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
 
  (二)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讲座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学者或者有关领导进行辅导。参加人员为县长、 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张家川建设”专题讲座(时间:2021年6月底前);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专题讲座(时 间:2021年11月底前)。
 
  (三)自学。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主动加强自学。自学内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由县司法局负责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政府系统要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努力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县司法局要会同责任单位做好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学法质量,保证学习效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议学法工作,根据学法计划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精心准备学习辅导材料。学习辅导材料经县司法局审核后,按规定格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力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参照《张家川县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制定各自学法计划,认真抓好本单位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于3月10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县政府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由县长作为主讲人的法治专题讲座。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进行严格考核。
 
  根据需要,本学法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后可作相应调整。
 
  附件: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表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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