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2〕3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张家川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张家川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聚集重点、统筹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以“强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个事项编制并发布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中介服务、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重复设立的行政许可等开展专项清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2.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抓紧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等机制,及时发现并清理市场准入中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3.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完善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平台,推行“一张图”审批、可视化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级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功能融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提升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4.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自查,重点自查直接取消审批事项是否存在保留审批或变相审批情况,自查审批改为备案事项,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具体备案要求、办事指南、业务规范和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自查实行告知承诺事项,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公布《告知承诺制示范文本》,并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自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是否落实清单办理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是否对接“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天水)”,实现数据自动推送;自查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是否得到及时接收和反馈、公示。5月15日前完成自查,6月15日前完成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5.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据《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切实转变政府工作职能。
6.加快平台建设。全力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确保平稳运行。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应进快进”原则,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共享工作。完善政务云管理平台功能。强化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容灾备份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7.深化特色应用。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制度,提高工单办理的实际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推动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天水政务通”等APP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公积金查询办理、就医预约挂号、社保和医保查询等事项的社会便利化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8.推动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依托天水市网络理政中心和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信息化平台,充分运用天水电子政务云平台、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和市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确保数据资源和各类信息化系统实现互联共享,9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9.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0.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1.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持续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管家”“代办服务”爱商机制,实行“保姆式”“店小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机制,成立项目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2.持续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扩面。认真梳理县级政务服务“不来即享”事项涉企优惠政策清单,加大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网上申报在线办理,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3.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依托天水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加强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4.大力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健全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解决机制,全面兑现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纾困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实施精准帮扶,在减免房屋租金和水、电、热、通信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四)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15.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列入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监管缺位。(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6.强化“互联网+监管”。积极推动“互联网十监管”系统与全市相关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各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接共享,加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全面归集共享监管信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7.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依托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合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降低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继续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18.强化重点安全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9.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年底前实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全覆盖。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20.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21.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在市级“市内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动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省内通办”。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主动对接,开展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推动实现“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22.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确保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延伸到位,推进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23.优化特殊人群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应用服务,增设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对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不识字、不会使用申请软件系统的办事群众一律实行全程帮办,并采取即办件立等可取,承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2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依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制定“好差评”标准规范,在各窗口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做好“一事一评”“一次一评”,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核机制,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实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25.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26.加强协同推进。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作出表率,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改革任务要尽早落实,并支持各部门先行先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强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工作措施。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加强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27.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畅通信息报送机制,每月向县政府办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各牵头单位要强化工作调度,会同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并将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1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302室)。
28.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实时跟进改革进程。要严肃查处事项办理“体外循环”“部门截留”“暗箱操作”等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