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2〕92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张家川县集中打击整治
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张家川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马少雄 副县长
副组长:杨 帆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世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翊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马世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
马恩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坤 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李嫦饿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秋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宝平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杨振坤 县卫健局副局长
丁向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宇星 县医保局副局长
牛 辉 县邮政管理局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丁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各乡镇要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乡镇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