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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122876C/2016-0311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6-03-07
标  题: 张政发〔2016〕11号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摩崖石刻等三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16〕11号 发布日期: 2016-03-11 00:00:00
 
 
张政发〔2016〕11号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摩崖石刻等三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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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县摩崖石刻等三处拟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本着“结合实际、有利保护”的原则,经过反复勘查论证,划定了张家川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摩崖石刻、宣化冈、白家堡子遗址的保护范围。请有关部门在当地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旅游开发中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现将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摩崖石刻
 
  位于恭门镇河峪村,高1米,宽1米,其篆刻年代为东汉。距地表0.65米,以独体的隶体“汉”字为碑额,碑文自右至左共14行,每行约20字,总共300字左右,腐蚀严重,可辨字占40%左右。开头为“和平元年(150年)岁庚寅”,落款为“赵懿建造”。张家川人民政府于1988年公布其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以石刻为中心,四周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向外延伸100米。
 
  二、宣化冈
 
  宣化冈位于张家川镇查湾村。始建于光绪15年(1898),包括马化龙、马元章等历史哲赫忍耶教派教主的陵墓(拱北)、宗教建筑、宣化冈以北的军事建筑宁陵堡以及部分附属单体文物。南北宽约200米,东西长约330米,面积约为66000平方米。张家川人民政府于1988年公布其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以查湾村清真寺为界,西至张华公路,南至查湾沟村级公路,北至宁陵堡以北。
 
  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
 
  三、白家堡子遗址
 
  遗址位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刘堡乡梨园村南500米的山顶,刘堡乡梨园村41号。堡子南北长约50米,东西宽约30米,面积1500平方米。堡平面呈正方形,夯筑,夯层厚约6-10厘米,堡墙高约6-7米。堡门在南面,高约1.4米,墙厚约3米。现堡子内居住2户居民,有房屋数间。墙体保存较为完整,时代为晚清。张家川人民政府于2012年公布其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堡子四周各延伸200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500米。
 
  四、保护要求
 
  1.保护范围内为绝对保护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未经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报请建设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兴修、改建或拆除各种构造物。
 
  建设控制地带内严禁修建污染和有损于自然风貌及文物保护的项目。其他建筑项目也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文物行政部门应在本通知下发后,负责在保护范围分界处建立永久性标志。
 
  3.当地人民政府在规划农田基建任务时,必须征得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进行规划建设。
 
  特此通知。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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