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马喜平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敏洲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马建平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马维君同志任县物价检查所所长,免去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马耀辉同志任张家川镇监察室主任,免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 敬同志任龙山镇监察室主任;
马继荣同志任恭门镇监察室主任;
付宝宏同志任马鹿镇监察室主任;
付宏强同志任闫家乡监察室主任;
陈正红同志任胡川乡监察室主任;
赵 勇同志任木河乡监察室主任;
惠 熠同志任大阳乡监察室主任;
王小江同志任川王乡监察室主任;
师宝平同志任连五乡监察室主任;
免去石永科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少栋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文龙同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雁清同志张家川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芸芸同志龙山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志刚同志恭门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元明同志马鹿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兆珍同志闫家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麻继武同志胡川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金龙同志木河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苏 伟同志大阳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