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7〕18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7号)以及《天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天依法办发〔2017〕13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对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继续执行、修订执行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已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各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已明确应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责任部门要抓紧修订上报,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核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重新发布实施。
附件:
1.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修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