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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36317Z/2017-0801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7-31
标  题: 张政发〔2017〕89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青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17〕89号 发布日期: 2017-08-01 00:00:00
 
 
张政发〔2017〕89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青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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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  青同志挂职期间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一年(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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