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18〕161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张家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张家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张家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计划表
2.张家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表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张家川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末调整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集中财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难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财农二〔2018〕84号)和《天水市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天财农〔2016〕740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整合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合力攻坚的方式,建立健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整合统筹现有政策资源,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推动富民产业快速发展,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二、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稳定减贫1万人以上、贫困村脱贫退出47个村左右,贫困发生率由11.74%下降到8.55%以下。
三、基本原则
(一)聚集重点,整合资源。以乡镇为平台、以行政村为板块,聚焦2个贫困镇、115个贫困村、3.6755万贫困人口,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年度任务,整合资金投向,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库建设,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加快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三)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限、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根据部门项目类型分类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安排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达到资源整合、整体推进的目的。
(四)各尽其职,各记其功。按照脱贫攻坚规划任务和部门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协调,精准指导,有效监督,落实任务,实现部门各记其功,扶贫攻坚成果共享。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整合资金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计划整合7个部门19项符合整合范围的资金,共计整合涉农资金24213.88万元,其中:中央10项16271万元,省级7项6650.38万元,市级1项137.5万元,县级1项1155万元。具体包括:
1.原由扶贫办主管的扶贫发展资金、“三西”建设资金、深度贫困县帮扶资金和市级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6962.9万元,其中:中央11806万元、省级5019.4万元、市级137.5万元。
2.原由宗教局主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18万元,其中:中央1418万元、省级300万元。
3.原由水务局主管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670万元,其中:滴水灌溉项目400万元、水土保持项目800万元、五小水利工程470万元。
4.原由林业局主管的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76万元。
5.原由财政局主管的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172.98万元,其中:中央842万元、省级330.98万元。
6.原由交通局主管的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70万元。
7.原由农业局主管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9万元。
8.原由财政局主管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000万元。
9.原由财政局主管的存量资金1155万元。
五、整合资金投向及建设任务
依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在相关部门前期论证基础上,通过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总投资测算,2018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共24213.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2个方面,其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为18060.07万元,占总整合资金的74.59%,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为6153.81万元,占总整合资金的25.41%。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34项,安排资金18060.07万元
1.马铃薯种植。计划投资57.6万元,在马鹿镇等9乡镇37村种植马铃薯2000亩,带动1583户贫困户通过培育种植马铃薯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局 马鹿镇等9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大麻种植。计划投资42.54万元,在马鹿镇15村种植大麻1260亩,壮大马鹿镇大麻种植产业,培育我县大麻种植基地,增加当地172户贫困户家庭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局 马鹿镇
3.旱作农业示范推广。计划投资78万元,在15个乡镇种植3万亩双垄沟播玉米,对10459农户种植地膜给予亩均26元的扶持。
责任单位:农业局 全县15个乡镇
4.日光温室建设。计划投资40万元,在刘堡镇夭儿村修建日光温室一处,开展乌龙头等育苗,发展乌龙头培育产业,带动6户农户增收。
责任单位:农业局 刘堡镇
5.蔬菜日光温室建设。计划投资30万元,在连五乡修建蔬菜日光温室一处,引进穴盘育苗新技术,扶持发展蔬菜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和7户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农业局 连五乡
6.中药材种植。计划投资19万元,在大阳镇河李村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扩大马关镇进财中药材种植规模,带动当地20户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农业局 大阳镇 马关镇
7.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计划投资1400万元,扶持发展14个乡镇52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鼓励将所得利润按照管理费收取10%,村集体经济入股占20%,贫困户参与日常生产和管理,并提供劳务,劳务费在70%的分红中提取,激励贫困户参与的积极性,壮大村集体经济,贫困户每年分红受益,农民积极性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农业局 除刘堡镇外所有乡镇
8.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6万元,扶持马关镇石川村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蔬菜大棚34座,带动17户贫困户86人增加家庭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局 张家川镇
9.油用芍药种植项目。计划投资39万元,扶持张家川镇峡口村、杨店村种植650亩油用芍药,帮助1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农业局 张棉乡
10.扶持贫困户养殖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137.5万元,用于扶持大阳镇陈阳村、大阳村、刘沟村、侯吴村、梁堡村、水滩村、汪洋村、吴家村、阳湾村、中庄村、下李村、小杨村、河李村13村发展基础母牛养殖220头,每头5000元补贴。扶持张川镇纳沟村、上磨村、赵川村3村基础母牛养殖55头,每头补贴5000元。
责任单位:农业局 张家川镇 大阳镇
11.种殖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计划投资130万元,分别扶持发展梁山镇吕湾村宏顺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平安乡水泉村医源种养殖民专业合作社30万元;刘堡镇赵湾村尚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大阳镇河李村本草堂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万元,张家川镇杨店村杨店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张家川镇峡口村隆资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元,马鹿镇堡梁村云峰大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万元,马鹿镇金川村新宇大麻种植专业合作社10万元。共带动130户贫困户产业增收。
责任单位:农业局 梁山镇等6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2.中蜂养殖项目。计划投资380.08万元,采购中蜂9377箱(其中:第一批安排6922箱、第二批安排1955箱、新增整合资金安排500箱),投放马鹿镇等15个乡镇87个村1387户贫困户养殖中蜂。
责任单位:畜牧局 全县15个乡镇
13.养牛项目。计划投资7579.5万元,引进基础母牛7624头(第一批引进1545头、第二批引进4141头、新增整合资金安排1938头),配套修建及改扩建规范化基础牛棚,发展规模化养牛大县,带动15乡镇193村2843户贫困户以养牛产业为主其他产业为辅多种增收模式。
责任单位:畜牧局 全县15个乡镇
14.养羊项目。计划投资899.55万元,引进基础母羊17991只(其中:第一批引进5615只、第二批引进7086只、新增整合资金安排5290只),投放大阳镇等12个乡镇(胡川、木河、大阳、连五、川王、闫家、梁山、张川镇、龙山、张棉、马关、平安)113村675户发展养羊项目。
责任单位:畜牧局 全县12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5.养驴项目。计划投资320万元,购进基础母驴640头(其中:第一批安排380头、第二批安排226头、新增整合资金安排34头)。投放大阳镇等7乡镇(胡川、大阳、恭门、张川镇、龙山、马关、张棉)12村152户发展养驴项目。
责任单位:畜牧局 大阳镇等7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6.能繁母猪养殖项目。计划投资2.5万元,引进能繁母猪50头,带动2乡镇(大阳、梁山)3村5贫困户以能繁母猪产业为主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畜牧局 大阳镇 龙山镇
17.土鸡养殖项目。计划投资25.8万元,引进土鸡17200只,带动3乡镇(梁山、张川镇、龙山)4村26户贫困户以养土鸡产业为主增加农户收入。
责任单位:畜牧局 梁山镇 张家川镇 龙山镇
18.养殖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计划投资660万元,分别扶持马关镇上河村天虹农畜产品有限公司70万元,西庄村惠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0万元;八杜村鸿远养殖专业合作社50万元,西台村达盛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东庄村东庄同达养殖专业合作社50万元;马堡村康尔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草湾村玉龙养殖专业合作社30万元;连五乡贠家村建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30万元;川王镇小河村三马肉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30万元;马鹿镇堡梁村田犇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梁山镇唐刘村维钧养殖场30万元;大阳镇中庄村康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万元;张家川镇上川村坪桃塬养殖专业合作社20万元;上磨村上磨村养殖专业合作社50万元;堡山村长顺养殖专业合作社20万元;前山村五合东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元;恭门镇恭门村恭门镇恭门村兴盛源养殖专业合作社20万元;木河乡李沟村合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元;庄河村恒丰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元。按照户均1万元配股,共带动贫困户660户发展养殖业。
责任单位: 畜牧局 马关镇等9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19.贫困户养殖业配股。计划投资3374万元,用于川王镇等10乡镇33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配股,每户配股1万元。其中:川王镇298户298万元、连五乡177户177万元、大阳镇381户381万元、张棉乡182户182万元、闫家乡284户284万元、马鹿镇214户214万元、张川镇707户707万元、龙山镇414户414万元、恭门镇467户467万元、梁山镇250户250万元。
责任单位:畜牧局 川王镇等10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0.养殖业扶持补助项目。计划投资24.3万元,在大阳镇、龙山镇、木河乡7村购进基础母羊486只,每只补助500元。其中:1.大阳镇豁岘村基础母羊繁育40只投资2万元、梁堡村基础母羊繁育60只投资3万元;2.龙山镇四方村基础母羊繁育40只投资2万元、马河村基础母羊繁育160只投资8万元、芦塬村基础母羊繁育40只投资2万元、马黑曼村基础母羊繁育100只投资5万元;3.木河乡店子村基础母羊繁育46只投资2.3万元。
责任单位:畜牧局 大阳镇 龙山镇 木河乡
21.林果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扶持龙山镇马河村裕丰果品种植合作社60万元,汪堡村强民畜禽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20万元,连柯村天瑞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万元,四方村荣达果品种植合作社60万元;马关镇庙湾村龙投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万元。按照贫困户户均1万元配股,共带动贫困户210户发展林果业。
责任单位:林业局 马关镇 龙山镇
22.核桃栽植。计划投资270万元,在龙山镇等7个乡镇22村栽植核桃5400亩。带动710户贫困户发展核桃种植产业,形成品种核桃苗培育、技术指导、果产品销售一条龙产业链,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责任单位:林业局 龙山镇等7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3.花椒栽植。计划投资6万元,在胡川镇王安村栽植花椒200亩,带动25户贫困户通过种植花椒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林业局 胡川镇
24.农林牧业技能培训。计划投资30万元,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人均投资100元,其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700人,畜牧养殖技术培训1300人,林果产业技术培训1000人。
责任单位:农业局 林业局 畜牧局 全县15个乡镇
25.“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资助2017年在校的贫困家庭中职及高职学生400人完成学业,人均投资1500元。
责任单位:扶贫办 川王镇等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6.世行六期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36万元,用于世行六期项目养殖专业合作社土建工程240万元,青贮池建设27万元,基础母牛引进135万元,牧草种植35万元,生产设备购置费用64万元;合作社机构建设费用25万元;项目管理监测费用10万元;合作社动力电工程投资100万元。
责任单位:扶贫办 恭门镇等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7.电商扶贫培训。计划投资12万元,对全县贫困村电商运营服务点负责人及电商从业人员开展电商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电商能力。
责任单位:商务局 全县15个乡镇
贫困户产业技能培训。计划投资313.7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培训,其中:投资66.2万元,开展精准扶贫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1103人,每人补助600元;投资247.5万元,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张川伊香拉面师”培训1650人,每人补助1500元。
责任单位:劳务办 全县15乡镇255个行政村
29.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投资75万元,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400人,其中:培训“伊香拉面师”300人,每人投资1500元;马关镇开展建筑业技能培训100人,人均投资3000元。
责任单位:劳务办 全县15 个乡镇
30.胡川镇贫困劳动力培训。计划投资12.1万元,对胡川镇贫困户开展种植业培训210人、养殖业培训250人、伊香拉面师培训50人。
责任单位:农业局 畜牧局 劳务办 胡川镇
31.乌龙头种植。计划投资10万元,在张棉乡张棉村种植乌龙头200亩,张棉村5户贫困户参与种植和日常管理,带动张棉村群众发展乌龙头产业。
责任单位:宗教局 张棉乡张棉村
32. 光伏扶贫。计划投资952.5万元在马关镇新义村、上豆村、小庄村、西庄村、东庄村、韦沟村、西台村。张家川镇峡口村、南川村、纳沟村、前山村。闫家乡闫家村、操场村、车古村。3镇14村381户实施光扶贫项目,每户补助2.5万元。
责任单位:扶贫办 马关镇 闫家乡
33. 基础母牛养殖项目。计划投资163.5万元在龙山镇汪堡村,张川镇瓦泉村,胡川镇深坷村,恭门镇海河村、毛磨村、袁家村、张巴村、袁河村,连五乡中心村、腰庄村、三合村、马咀村,川王镇王沟村、大庄村、海湾村、马达村、范湾村、毛寨村,大阳镇双庙村、河李村7乡镇327户贫困户(户均补贴5000元)实施基础母牛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畜牧局 龙山镇等7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基础母羊养殖项目。计划投资39万元在马关镇新义村、上豆村、西庄村、东山村、韦沟村、西台村、石川村、庙湾村、马保村、赵沟村、大阳镇河李村2镇11村780户实施基础母羊养殖项目,每户补助500元。
责任单位:畜牧局 马关镇 大阳镇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项,安排资金6153.81万元
1.道路硬化。计划投资1024.2万元,在胡川镇等乡村组修建水泥硬化入户路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解决当地农户出行难等问题。
责任单位:宗教局 张棉乡等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2.庭院硬化。计划投资760.75万元,在龙山镇、川王镇、张棉乡、梁山镇、马关镇、平安乡、恭门镇、张家川镇、马鹿镇、木河乡、闫家乡、连五乡,共水泥硬化1304户贫困户庭院152150平方米。
责任单位:扶贫办 川王镇等12个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3.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计划投资270万元,用于排除张家川县乡道安全隐患,增设B 级波形钢板护栏、道口标注、示警桩、各类标志牌等。实施项目隐患里程45公里,其中:Y647 线二房至腊家公路6.8公里,Y648线刘堡至关门公路5.4公里,Y691线石张路8.8公里,Y649线张家川至平安公路11公里,Y682线张棉至大阳公路13公里。原路线标准均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6.5(7.5)m,路面宽度5.5(6.5)m,路面结构形式4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
责任单位:交通局 刘堡镇等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4.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计划投资399.6万元,改造15个乡镇296户建档立卡户C级危旧房,解决贫困户住房难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全县15个乡镇
5.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计划投资302.8万元,在胡川镇仓下村等修建文化墙、亭子等公共设施;计划在刘堡镇的梨园村等安装太阳能路灯180盏;计划在龙山镇北河村修建河提护墙700余米及村庄道路亮化美化;计划在龙山镇芦塬村修建护坡72m、廊亭1座,修建文体场地,铺设花岗岩火烧板、文化墙、道牙等。
责任单位:宗教局 胡川镇 刘堡镇 龙山镇
6.贫困村乡村道路绿化及荒山荒地造林项目。计划投资176万元,用于绿化贫困村道路78.5公里,实施荒山荒地造林1500亩,绿化树木荒山造林改善生态环境。(沿途涵盖15个乡镇村,其中张川镇4个贫困村、木河乡1个贫困村、大阳镇3个贫困村、胡川镇3个贫困村、龙山镇3个贫困村、连五乡3个贫困村、川王镇3个贫困村、马关镇9个贫困村、梁山镇3个贫困村、张棉乡2个贫困村、刘堡镇2个贫困村、平安乡3个贫困村、闫家乡2个贫困村、恭门镇3个贫困村、马鹿镇4个贫困村)
责任单位:林业局 全县15个乡镇
7.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用于修建两个乡镇的6个村标准化卫生工作室,每村补助10万元,解决1015户、5077人的就医难问题。
责任单位:卫计局 龙山镇 胡川镇
8.产业路及附属工程。计划投资317.48万元,在胡川镇等3乡镇27村修建产业路49.2公里,水渠15.94公里,以及护坡、桥梁等工程。解决当地群众农产品运输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扶贫办 胡川镇 川王镇 刘堡镇
9.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用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解决连五乡万亩核桃园核桃灌溉问题。
责任单位:水务局 连五乡
10.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投资1172.98万元在张川镇园树村、大阳镇梁堡、双庙、寨子、水滩、下渠村,新建灌溉工程3处,新修溪流护岸0.2km,溪流护岸采用洪水重现期为10年的5级堤防标准,设计高度3.5m,设计基础埋深1.5m。新修机制U40型排水渠15.7km,配套渠系建筑物141座。新修机耕道路33.7km。新修砂砾支道16.5km(路宽4.5m,行车道宽度3.5m,铺设砂砾厚度18cm)。栽植道路防护林速生柳0.84万株,折合面积202亩;栽植经济林核桃1.65万株,折合面积500亩。
责任单位:财政局 张家川镇 大阳镇
11.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海家河治理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在恭门镇的海河、毛磨、麻崖、毛山、天河、团结、阴山、等七个村新修水平梯田399.6hm2,营造水保林665.5hm2,封禁治理2064.9hm2,配套道路9.5km,配套排水渠9.5km。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3km2。
责任单位:水务局 恭门镇
12.五小水利工程。计划投资470万元,用于在川王镇川王村和铁洼村、马关镇新义村和石川村、龙山镇连柯村、榆树村及韩川村;木河乡庄河村,恭门镇付川村和城子村;梁山镇阳屲村,刘堡镇梨园村、小湾村、夭儿村及米家村新打机电井14眼,蓄水池3窖,提高当地贫困群众农业生产灌溉效率。
责任单位:水务局 川王镇等乡镇(详见项目计划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划方案、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等情况,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稳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逐级建立组织管理平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高效使用。
(二)创新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推动实质整合,尽可能实现“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发挥审计、财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尤其是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县直相关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和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并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公示促进阳光操作。
(五)加强配合协作。县财政局、扶贫办要切实发挥好扶贫攻坚资金整合的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政策解读、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资金整合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部署,服从全局,履行职责,做好部门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并抓好项目落实,努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六)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县政府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列为全县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规划扶贫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对整合成效突出的部门在经费上给予倾斜。对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以整合为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连续2次被问责的乡镇和部门,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